波兰众议院(Sejm)于2026年7月3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核能设施及配套投资准备与实施法案》的政府草案,投票结果为425票赞成、2票弃权、1票反对。该法案由波兰政府战略能源基础设施全权代表起草,旨在消除现行法律中延长项目实施的障碍,提高投资进程的可预测性,目标是将核电站建设周期缩短约两年。

核心改革措施为引入阶段性实施机制(etapowanie inwestycji),允许投资者在等待后续许可的同时提前启动部分施工作业。为此,法案增设两类新许可类别:一是核设施初步土建工程建筑许可(pozwolenie na budowę w zakresie wstępnych robót budowlanych),二是核安全与辐射防护初步土建工程许可(zezwolenie w zakresie bezpieczeństwa jądrowego i ochrony radiologicznej)。法案还明确了针对不能独立运行的建筑部分颁发部分建筑许可的程序,并将其纳入使用许可体系。波兰能源部表示,以往法规严重限制分阶段施工的可能性,新规将使投资者在全部设计文件获批前即可开始首批工作,从而减少项目初期停工时间。
波兰首座反应堆目前计划于2028年中至下半年启动建设,2036年完工投运,后续两座反应堆计划每年依次投产。能源部强调,新法案维持核安全与辐射防护高标准,每个阶段均受监督,关键安全作业须获波兰国家原子能机构(Państwowa Agencja Atomistyki)局长批准,从而实现更高效的投资执行与安全管控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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