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局!恰希玛如何成为中国核电 “走出去” 的首站?

2025-02-18 09:11  来源:秦山核电    秦山核电  巴基斯坦核电  恰希玛核电站

你去过恰希玛吗?你听说过关于恰希玛的故事吗?恰希玛,一个多么美丽的名字,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是一个中国核工业人付出智慧、汗水、感情的名字,也是中国核工业人创造的名字。


你去过恰希玛吗?你听说过关于恰希玛的故事吗?恰希玛,一个多么美丽的名字,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是一个中国核工业人付出智慧、汗水、感情的名字,也是中国核工业人创造的名字。

恰希玛与秦山相隔十万八千里,如果不是因为核电,它与秦山几乎不会产生任何交集。正是因为和平利用原子能和核电站建设事业,秦山与恰希玛结成兄弟,成为中国核电“走出去”的第一张名片。因此,恰希玛这个名字,与中国核工业人血脉相连,血浓于水。故事还得从1989年说起。

1989年12月,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简称“巴原委会”)代表团来到中国,到中核总参观访问。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来看看中国人正在建造的秦山核电站。在秦山核电站建设现场,赵宏代表中核总热情接待了巴方代表团。那时,秦山一期正处在调试阶段。会谈结束后,赵宏向中核总建议成立一个三人筹备组,并指定时任核电局工程处处长丁虎为巴基斯坦项目筹备组负责人。1990年3月,中核总派团赴巴基斯坦考察,代表团的任务有两个:一是考察拟建核电站的厂址,二是考察巴基斯坦的工业基础情况。离开秦山一期调试的现场,前往异国他乡开辟中国核电出口的新战场,毫无疑问是一个新的巨大的挑战,也是中国核工业人“强核报国”的夙愿和梦想。

中国核电一定要走出去!这是那一代中国核电人的誓言。

因为有了国家层面的相互支持,丁虎代表中核总在同巴原委会进行项目建议书的讨论时,工作十分顺利,双方在总体上达成了一致,正式合同谈判的条件已经成熟。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问题来了—那就是中巴两国总理是在口头上宣布两国同意合作在巴建设核电站的,找不到正式文件。也就是说,开展合同准备和合同谈判缺少文字的依据。按照国际惯例,一般是在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时,先签一个意向书,在随后的3至6个月内双方再正式签订合同。可是,巴方不同意签意向书,理由是双方政府决定的项目不需要再签意向书。怎么办?

为了打破僵局,丁虎向巴方提出了一个试探性的建议。他直接用英语对巴方团长说:“如果你们认为项目建议书基本可行,建议你们原委会邀请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肇博先生访巴,双方签订一份关于合作建设30万千瓦压水堆核电厂的协议书,之后我们双方再转入合同谈判阶段。”第二天会谈一开始,巴方代表团团长就对丁虎说:“昨天晚上我已和我们原委会伊斯法克主席通了电话,主席先生正式邀请陈肇博先生来我国访问。”

会谈结束后,在机场送别巴方代表团时,巴方团长把丁虎拉到一旁,悄悄地说:“我们原子能委员会愿意与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就30万千瓦核电厂项目签订一个协议书,请你们来巴基斯坦时把协议书草本带来。”送走客人,丁虎立即将这一情况向陈肇博作了报告。陈肇博随即召开会议研究这一情况。会上,大家一致认为陈肇博率代表团访巴并签订协议书,对推动核电出口项目进程十分重要,建议迅速成行。陈肇博当即决定:一是复函巴方,接受访巴邀请;二是要求筹备组协同外事局草拟协议书文本。陈肇博说:“既然大家都认为这件事很重要,我们这次去就一定把协议签下来。”

1990年8月,陈肇博率中核总代表团访问巴基斯坦。代表团抵达伊斯兰堡后,立即就把协议书草本提交给巴方。巴原委会为中方代表团的到访,确实做了高规格且周到、热情的安排。但是,让中方代表团感到困惑的是,访问日程中偏偏没有看到双方讨论协议书的日程安排。眼看着访问行程已经过半,中方代表团中自然有许多人沉不住气了,要求询问巴方到底是什么意见。

在一次中巴代表会谈中,陈肇博委婉地对巴原委会主席伊斯法克说:“主席先生,这次我来巴基斯坦访问,是经过中国政府批准的,主要的目的是谈核电合作,我回去得有一个交代。”谁知,伊斯法克避而不答,顾左右而言他。直到中方代表团临近结束访问时,巴方仍不提协议书的事情。

巴方到底在想什么呢?或者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中方不得而知。

见此情此景,陈肇博有些焦急地对丁虎说:“签不成协议,回去如何交代?!”

是啊!外交无小事。丁虎也不知如何是好,难道是被巴方忽悠了?但是巴方始终非常热情啊!大家都着急了。

就在大家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没想到的是,就在中方代表团将要回国的前一天,巴方发来了正式请柬,邀请陈肇博到巴原委会总部,双方共同举行巴基斯坦原子能委员会与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关于原子能科学技术年度合作项目协议的签字仪式。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仪式结束后,巴原委会主席伊斯法克专门请陈肇博单独到他办公室会谈。伊斯法克十分内疚地解释道:“非常抱歉,一直没有对协议书问题作出回应。巴基斯坦原委会非常希望签这个协议,也完全同意中方提出的协议草本。但是,要签这个协议必须事先得到我们国家总理的同意。由于最近巴基斯坦政府发生变化,我没有与看守内阁总理联系上。现在,总理已经批准我们原委会签这个协议,所以才能赶在你们回国前,把协议书签了。”

原来如此,陈肇博终于明白了缘由。至此,中方代表团压在心上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皆大欢喜。

回国以后,筹备组的同事们听到这次访巴的情况,都为丁虎捏了一把汗。大家都跟他开玩笑说:“如果与‘巴铁’的协议签不成,你的罪过可就大了。”丁虎淡然一笑,说:“要是先考虑个人得失,就什么也不能干了。”协议书的签订,为正式谈判打开了通道。双向奔赴,谈判自然踏上直通车。

1991年12月31日,中巴两国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合作建造30万千瓦核电站签字仪式,重申这是和平利用核能的项目,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中巴共建核电站,成为中巴友谊新的里程碑,世界为之瞩目。巴方核电厂所在地名叫CHASHMA,富有情怀的丁虎思来想去,细细琢磨,就给它取了一个十分好听且有诗意的中文名字—“恰希玛”。此后,中巴合作的核电站项目就被称作恰希玛项目。恰希玛,这个美丽的名字就这样诞生了!

1992年2月25日,中巴恰希玛项目合同正式生效。

1992年6月,正是巴基斯坦炎炎的夏天,赵宏带着陈曝之赶赴施工现场。远远望去,一条运河展现在他们面前,在运河的南面是一块辽阔的草地,在草地的中央插着一根标杆,陪同人员说那里就是恰希玛项目的核岛位置。两个星期后,赵宏完成了此行的工作任务,把陈曝之留在了施工现场,担任首任现场经理,自己回国筹备国内事宜。这是赵宏第一次去巴基斯坦,第一次去恰希玛。恰希玛核电站一期工程从工程准备到并网发电,赵宏先后去了30次之多,时间最长的一次住了3个月,时间最短的也有半个月。他天天都和工人们一样“泡”在施工现场,一个工地一个工地跑,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不推诿、不拖拉,上上下下,沟通顺畅。看到赵宏来了,巴方工作人员每次都跟中方工作人员啧啧称赞:“瞧!你们的部长,还在工地上跑,真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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