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D版)的通知

2022-06-20 13:51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海阳核电站

关于批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D版)的通知


关于批准《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D版)的通知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设计和建造阶段)〉(D版)的报告》(国家电投山核核安〔2021〕99号)、《关于呈报〈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D版)的报告》(国家电投山核核安〔2022〕29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山东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建造阶段)》(D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海阳核电项目3、4号机组的建造质量。

国家核安全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6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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