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所有权顺利移交

2020-12-22 16:18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核电  山东核电站  海阳核电站

2020年12月10日上午,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在海阳签署《山东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所有权移交协议》,交接了代表海阳前沿站的“金钥匙”,完成山东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海阳前沿站”)资产所有权移交。


2020年12月10日上午,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在海阳签署《山东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资产所有权移交协议》,交接了代表海阳前沿站的“金钥匙”,完成山东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以下简称“海阳前沿站”)资产所有权移交。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刘怡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同志出席仪式。鞠振平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为移交工作做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海阳前沿站是我省首个建成、验收、投运的前沿站,资产成功移交在全国尚属首次,意义重大。所有权的移交确保了前沿站和监督性监测工作权责明晰,体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监督也为兄弟省份推进该项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经验。希望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本次移交协议签署为契机,继续精诚合作,认真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始终以运维好前沿站、做好监督性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共同目标,为山东省核电事业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刘怡刚首先祝贺海阳前沿站资产移交协议的签署,指出海阳前沿站成为全国首个完成资产所有权移交的前沿站背后,离不开大家的努力,体现了协作与支持,更彰显了山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勇于创新,敢争第一的精神,为全国核电厂前沿站资产所有权移交开了好头,提供了宝贵经验。

根据生态环境部《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规范》、《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要求,海阳前沿站由山东核电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资产总值6100余万元,分别于2017年5月和2018年7月,先后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预验收和整体验收,并交由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运行维护和开展海阳核电厂辐射环境现场监督性监测工作。一年多来,在各方积极沟通、努力协调和山东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前沿站资产所有权移交的前期准备和协议起草审定等工作,为资产所有权移交奠定了基础。

仪式结束后,刘怡刚、鞠振平一行对海阳前沿站全体职工进行了慰问,并参观检查了山东省核事故应急监测移动实验室在海阳前沿站的部署情况。

山东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处、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海阳市政府、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等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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