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落实监管要求 加强红沿河核电厂调试监督

2020-05-11 16:27  来源: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核监管  核安全  辽宁核电站  红沿河核电站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号机组受取水口海域施工进度影响,热态功能试验(以下简称热试)拟申请分阶段方式开展,4月23日,国家核安全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原则同意分步热试方案,同时明确了相关要求。4月24日,5号机组开始第一阶段热试。为深入落实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要求和本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在5号机组第一阶段热试开始前、后均开展了深入、持续的监...


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二期工程5号机组受取水口海域施工进度影响,热态功能试验(以下简称热试)拟申请分阶段方式开展,4月23日,国家核安全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原则同意分步热试方案,同时明确了相关要求。4月24日,5号机组开始第一阶段热试。

为深入落实国家核安全局有关要求和本次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生态环境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东北监督站)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在5号机组第一阶段热试开始前、后均开展了深入、持续的监督检查,并于5月7日在红沿河核电现场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通报近期发现的一些典型问题。

东北监督站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国家核安全局的有关要求,对5号机组第一阶段热试提出了监管要求:一是营运单位要严格落实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妥善处理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分阶段热试要做到不拆项、不甩项、无遗留项;三是进一步理清调试工作接口,做到专责部门专人负责;四是做好移交接产工作,明确移交条件;五是统筹考虑二期工程取水口海域设计与冷源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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