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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关西电力完成高滨核电站1号机组新燃料运输

2026-07-02 15:15    高滨核电站  关西电力  新燃料运输  A型易裂变材料包装件  核燃料  日本核电  高滨核电站

日本关西电力株式会社7月2日发布消息称,用于高滨核电站1号机组的新燃料组件已完成运输。该机组为压水堆,额定电功率82.6万千瓦,额定热功率244万千瓦。此次运输的新燃料来自三菱核燃料株式会社,位于茨城县那珂郡东海村。运输车辆于2026年7月1日5时30分从三菱核燃料出发,7月2日5时30分抵达高滨核电站,全程采用陆路运输方式。本次共运输20个新燃料组件,装载在10个运输容器中。运输物品类型为A型易裂变材料包装件。所用容器型号为MFC-1,呈圆柱形...


日本关西电力株式会社7月2日发布消息称,用于高滨核电站1号机组的新燃料组件已完成运输。该机组为压水堆,额定电功率82.6万千瓦,额定热功率244万千瓦。

此次运输的新燃料来自三菱核燃料株式会社,位于茨城县那珂郡东海村。运输车辆于2026年7月1日5时30分从三菱核燃料出发,7月2日5时30分抵达高滨核电站,全程采用陆路运输方式。

本次共运输20个新燃料组件,装载在10个运输容器中。运输物品类型为“A型易裂变材料包装件”。所用容器型号为MFC-1,呈圆柱形,总长约5米,外径约1米,重量约4.2吨,其中容器本体约2.8吨,材质为钢。

关西电力表示,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已确认该运输物品符合日本国家安全标准。运输过程中,相关方面对车辆装载、标识设置等环节采取了规定的安全措施。若发生紧急情况,运输方将联系就近消防、警方、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根据日本《核原料、核燃料物质及反应堆管制法》第59条,A型易裂变材料包装件需满足剂量当量率和表面污染限值等技术标准。其中,包装件表面剂量当量率须不超过2毫希沃特/小时,距表面1米处不超过0.1毫希沃特/小时;表面污染限值方面,发射α射线的放射性物质不超过0.4贝可/平方厘米,非发射α射线的放射性物质不超过4贝可/平方厘米。

相关包装件还需通过喷水、自由跌落、堆码、穿透等一般试验,以及9米跌落、1米撞击杆跌落、热试验和浸没试验等特殊试验,以验证容器完整性,并防止发生临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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