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国广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李馥友先生、徐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李馥友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徐华女士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李馥友先生和徐华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有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的原任期均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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