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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核安全委员会批准引入核电站"连续检查"制度

2026-06-12 08:51    韩国核安全委员会  核电站连续检查制度  韩国核电

6月11日,韩国核安全保障委员会(NSSC)宣布,已批准制定和修改《核安全法》下的附属法规,新增"连续检查"的项目和方法。与现有核电站仅在停电期间进行定期检查不同,"连续检查"通过在核电站运行期间同步开展检查来提高检查效率。2026-第九届核安全与安保委员会 由NSSC提供根据该修正案,核电站检查周期已从年初至年末调整为全年检查,并加强了运行部门的检查。同时,允许共享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SAR)的反应堆设施将其作为单一定期检查申请提交,以减...


6月11日,韩国核安全保障委员会(NSSC)宣布,已批准制定和修改《核安全法》下的附属法规,新增"连续检查"的项目和方法。与现有核电站仅在停电期间进行定期检查不同,"连续检查"通过在核电站运行期间同步开展检查来提高检查效率。

2026-第九届核安全与安保委员会 由NSSC提供

根据该修正案,核电站检查周期已从年初至年末调整为全年检查,并加强了运行部门的检查。同时,允许共享最终安全分析报告(FSAR)的反应堆设施将其作为单一定期检查申请提交,以减少运营商的工作量。此外,运营方被要求制定并实施维护效率管理计划,包括选定管理设备及设定性能标准。NSSC表示,虽然运营方工作量预计将增加约10%,但系统建立后效率将有所提升。

目前,定期检查正在首尔核电站2号机组进行试点,计划于2027年推广至所有核电站。拟议修正案将在征求相关机构意见及立法公告等行政程序后最终确定。

同日,国家核安全委员会还审议并通过了韩国原子能环境公司提交的低中放射性废物洞穴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许可证变更申请,包括建造一座放射性废物检查大楼,以确保拥有1万桶的检查和接收存储空间,为放射性废物接收量的增加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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