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正在就《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展望至2050年调整草案》(即“电力规划VIII”)征求意见。在关于越南发展大型核电站可行性的评估部分,工贸部依据政府总理2010年6月17日第906/QĐ-TTg号决定中关于核电发展方向规划的内容,提出了位于5个省份的8个潜在选址。

其中,宁顺省有3个地点,分别是顺南县福营乡永长村、宁海县永海乡泰安村,以及顺北县公海乡平仙村的茶腊海滩。平定省有1个地点,为怀仁县怀美乡路尧村。富安省有1个地点,为松求县春芳乡富海村。
河静省也有1个潜在选址,位于奇英县奇春乡山静村。此外,广义省有2个地点,分别为慕德县德胜乡嘉和村和德政乡文彬村。
上述每个地点都具备发展约4至6吉瓦核电装机容量的潜力。河静省奇英县奇春海域被列入此次评估范围,显示该地区在未来大型核电项目布局中具有一定发展可能。
工贸部还表示,可考虑在越南三大区域建设核电站:南中部地区约25至30吉瓦,中中部地区约10吉瓦,北中部地区约4至5吉瓦。
目前,只有宁顺省福营和永海两个地点已公布核电站建设地点规划。其他一些潜在地点,包括广义省2处、平定省1处,也曾被考虑用于发展4台大型核电机组。不过,由于相关规划尚未公布,经过10多年后,这些地点都需要重新审查和评估,因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区域经济状况可能已经发生较大变化。
在1月2日上午举行的服务核电计划的科技人力资源发展会议上,越南工贸部部长阮鸿延表示,2024年11月底,越共中央、国会和政府已就重启核电计划以及宁顺核电项目的方针达成一致。
阮鸿延还指出,15年前经过调查确认,越南曾有13至14个地点具备发展核电的条件。尤其是越南国土呈南北狭长地形,如果发展小型核电项目,将更加适合实际布局和能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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