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2026-03-26 10:09    核安全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全篇共5编、12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的一次系统性整合与升级,它将原本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30余部单行法中的内容,按照统一的逻辑编纂成一部法...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全篇共5编、12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对我国现行生态环境法律的一次系统性整合与升级,它将原本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湿地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30余部单行法中的内容,按照统一的逻辑编纂成一部法典,形成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编结构。

七大亮点,读懂新意所在

一、立法位阶提升

从“单行法”到“法典”,法律效力更高,权威性更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根本性法治保障。

二、系统整合+ “适度法典化”

既将现有法律融为一体,又保持适度弹性,为未来留下完善空间。

三、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

全国首创!将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循环经济等写入法典,从法律上明确了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路径。

四、加强宏观调控

明确“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法定地位,从源头预防环境问题。

五、民生关切精准回应

针对老百姓身边的噪声扰民、异味污染、垃圾乱堆、农村环境、放射性污染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六、严格责任体系,过罚相当

整合行政、民事、刑事责任,明确按日计罚、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七、公众参与与监督强化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举报渠道,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格局。

把全国生态日写进法典

这部法典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是明确取得放射性污染监测机构资质的条件(第六百一十一条)。

二是增加规定国家建立符合受控热核聚变特点、促进核聚变应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第六百一十三条)。

三是完善核设施环评制度(第六百一十六条)。

四是增加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第六百二十二条等)。

五是增加规定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管理名录等制度(第六百三十条等)。

六是与原子能法、核安全法等做好衔接,完善放射性废物污染防治制度(第六百三十五条等)。

第六百一十三条 国家建立符合受控热核聚变特点、促进核聚变应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对聚变燃料、聚变装置(设施)放射性污染防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聚变装置(设施)建造等应当依法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法典化时代,它是理念、制度、体系的全方位升级。这部法典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铺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石,也为中国聚变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将绿色低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法律责任等法定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完善合规审查、风险识别、应急处置、责任追溯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合规管控。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合规要求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延伸,提升全员生态环保法治意识与合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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