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2025年度、2026年1月召开的五次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中相关监管要求,为核能、核安全等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不断提升核安全水平,促进我国核能事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01
2025年1月2日
2025年1月2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开展2025年第一次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
2024年,全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核安全技术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责任,确保核安全绝无一失。
下一步,
要持续推动核安全形势分析高质量发展,见“形”更见“势”,见“显势”更见“潜势”,见“明险”更见“隐患”,见微知著,抓住要害,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提高形势分析的精准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要下大力气做好防异物、防人因、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等工作,保障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要切实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加强设备质量管理,确保核电大规模建设高峰期建造质量。
要固本强基加强核安全科研,提升自立自强水平。要健全科学认知纵深防御体系,丰富“工具箱”,提升核安全软实力水平。
要持续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重点项目安全管理,推动专项行动整改落实,加强季节性风险防范,高质量编制“十五五”核安全规划,完善核电安全健康档案,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公约履约等工作。
02
2025年4月1日
2025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
2025年第一季度,全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管理,依法从严监管,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面对国内外核能发展及安全形势变化带来的新任务新挑战,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事业高质量发展。
要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制度保障,切实扛起确保核安全政治责任。强化全面加强核电行业核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和核电集团年度监管对话议定事项整改落实。加强重点项目、重要事项、新堆型等核安全风险管理,切实加强核电大规模建设高峰期资源保障,提高质保体系运转有效性,对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零容忍”。着力防范化解运行核设施季节性风险,做好高风险移动放射源专项治理。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有关宣传活动。精心组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等工作。
03
2025年7月3日
2025年7月3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
2025年第二季度,全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运行安全,切实强化建造高峰期质量管理,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下一步,
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核安全观,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以高水平核安全保障核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核安全重点事项提级管理,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坚持依法从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推进“组组协同”监督事项落实。结合典型事件分析,深入推动核安全文化建设走深走实。加强极端天气等季节性风险防范应对,完善辐射监测、核电厂常规环境保护等管理,保障重大活动期间核与辐射安全。持续加强核安全科研、科学认知等相关工作。进一步深化核安全形势分析,把握整体性趋势态势,加强重点问题闭环管理。加快核安全监管适应性变革,完善法规标准和重要监管制度,建设与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
04
2025年10月11日
2025年10月11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并讲话。
2025年第三季度,全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安全管理,依法从严监管,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下一步,
面对全球核能复兴加速和我国核事业蓬勃发展的形势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核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核安全工作道路自信,强化保持高水平核安全的责任感。进一步巩固深化核安全形势分析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闭环管理。持续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各层级责任落实和制度保障,落实好“组组协同”监督事项,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坚持对违法违规“零容忍”。加强北方低温、南方海生物爆发等季节性风险防范应对。构建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与行业良性互动,提升监管效能。加强重点关注事项安全管理,发挥专班作用,分堆型明确监管要求。加强聚变等新技术跟踪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高质量编制“十五五”核安全规划。做好重大活动应急备勤保障。
05
2026年1月4日
2026年1月4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京组织开展季度核安全形势分析活动。
2025年,全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全链条全领域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状况总体稳定。
新形势下,2026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核与辐射安全摆在最高优先级,保持如履薄冰心态,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闭环。加强台山、福清、国和一号、高温气冷堆、昌江小堆等重点项目安全管理,强化对新基地新项目的监管。加强核设施土建、安装等关键环节管理,以高质量建造保障未来高水平安全。深入推动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化解。扎实推进核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核电安全健康档案等能力建设,强化核安全科技支撑。持续用力加强公众沟通,提升核能与核安全科学认知水平。严肃开展核安全监管对话,落细落实核电集团核安全管理责任。做好岁末年初核安全管理,强化季节性风险防范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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