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监测工作向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转型,近日,生态环境部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西南监督站)与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共同开展了《条例》专题学习研讨。

本次学习研讨由西南监督站组织,重点围绕五大关键内容展开:一是《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与立法宗旨;二是法规的总体框架与核心原则;三是制度设计的创新亮点;四是新旧监测制度的衔接与差异;五是法律责任与违法成本界定。作为我国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首部综合性行政法规,《条例》确立了监测工作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明确了各方权责,系统构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基础制度体系,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全面迈入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通过深入学习交流,双方一致认为,辐射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要以《条例》出台为契机,主动适应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共同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落地见效,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监测的数据根基和核与辐射安全的坚实屏障,为保障核能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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