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核电安全监管司在北京组织召开《核安全公约》第十次履约中国国家报告编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来自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中国核电发展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动力运行研究所以及有关核电厂营运单位等编审委成员单位的委员及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核电安全监管司介绍了第十次履约工作整体进展及后续安排,通报了公约秘书处的近期会议情况和最新要求。国家报告编写组介绍了近期组织各单位对其他缔约方提问工作情况,以及相关的修改完善情况,并对2026年履约审议大会现场材料准备情况做了说明。与会人员对近期工作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商定了进一步完善对其他缔约方提问相关工作计划,并就履约审议大会现场材料的内容编排、版式优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
会议指出,本轮履约工作已进入会前技术准备关键阶段,未来半年内节点密集、任务繁重、节奏紧凑,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公约履约的重要意义,投入资源协同配合,精益求精完善材料,确保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推进,保障核安全公约本轮履约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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