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通知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审查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请示》(海核核安发〔2023〕283号)、《关于批复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的请示》(海核发〔2024〕29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质量保证大纲(运行阶段)》(C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质量保证大纲,有效落实核安全全面责任,构建严密的核安全责任体系,保持并不断提高核安全管理能力,切实做好对承包商的管理。若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你公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