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国务部长吉滕德拉·辛格向印度议会表示,已经开始讨论并提出对《原子能法》和《核损害民事责任法》的修订,以鼓励私营部门参与核项目。

印度议会鸟瞰图(图片来源:Lok Sabha)
印度计划迅速扩大其核能装机容量——到2047年将从7吉瓦增至100吉瓦。财政部长尼尔玛拉·西塔拉曼在今年早些时候的预算演讲中承诺将对印度立法的两项关键部分进行修改。
《原子能法》阻止了私营部门对印度民用核工业的投资,而《核损害民事责任法》对海外核电站供应商来说是一个绊脚石,因为一旦发生核事故,该法赋予核电站运营商对反应堆供应商无限的法律追索权。
印度科技、地球科学与核能部长吉滕德拉·辛格已向印度议会确认,印度原子能部已成立委员会,成员包括该部本身、印度原子能监管委员会、印度国家转型委员会公共政策智库和司法部,以讨论并提出对这两项法案的修订建议。
“委员会还必须考虑废物管理、燃料采购和处理、退役、安全和保障措施的实施等方面的问题。与《法案》修正案相关的活动涉及各阶段的部际磋商以及科学解决方案,”他在 4 月 2 日给人民院的书面答复中说道。他说,为这些活动“制定时间表是不可行的”。
上周,印度最大的电力公司 NTPC 有限公司(由电力部管理) 邀请 “有兴趣和能力的实体表达意向,以合作实现压水反应堆 (PWR) 技术的本土化,并在印度建立大容量(1000 MW 及以上)的压水反应堆核电站,从概念到调试,需经印度政府批准”。
其目标容量为 15 吉瓦。广泛的合作框架包括“承诺逐步将拟议的压水反应堆关键技术转让给印度,促进长期能力建设”和“第一台反应堆机组的部件国产化率至少达到 60%,最后一台反应堆机组的国产化率逐步提高到 95% 以上,确保稳步过渡到核技术的自给自足。这可以通过申请人的印度子公司/合资公司或与印度公司合作来实现”。
他们还建议承诺终身供应核燃料,并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下建立燃料制造设施。意向书还表明,将承诺“在核电站投入运行后的最初五年内负责核电站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核电站平稳高效运行,直到国家核电公司人员能够自信地接手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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