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批准宁顺核电项目特殊机制

2025-02-19 16:36  来源:外媒    越南核电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近日在第九次特别会议上,以96.03%的高赞成票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宁顺核电项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


越南国会代表于周三在第九次特别会议上就有关投资建设宁顺核电项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进行投票。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近日在第九次特别会议上,以96.03%的高赞成票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宁顺核电项目的特殊机制和政策的决议。此次投票中,460名与会代表中有459人投出赞成票,决议于2月19日通过后立即生效。

该决议共包含五条内容,主要概述了位于越南中南部宁顺省的宁顺一号和宁顺二号核电站的规划。两个项目合计占地1642公顷,预计建设工程将影响约1100户家庭,涉及近4000人。

为推进项目建设,国民议会已批准与已签署国际条约的合作伙伴及其他潜在合作伙伴进行谈判,旨在达成合作、建设和信贷融资的国际协议。这些谈判将与投资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审批程序同步进行。

在投资者和承包商的选择上,总理将指定项目业主,并采用简化流程下的直接承包方式,由国际协议中指定的承包商负责主电站建设的交钥匙工程。该合同将涵盖所有法律要求的建设活动,以及确保整个合同范围内的核燃料供应、核电站验收、调试后五年内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

此外,在宁顺核电项目的投资和建设阶段,将采用同样简化的直接承包流程来评估技术、安全、保障和核法规合规性,旨在有效利用国内外专家和组织的专业知识。所有程序将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规进行。

财务方面,国会已授权与合作伙伴政府进行谈判,以确保根据项目的资本要求和外国赞助商的承诺为项目提供资金。项目业主可以在转贷机构不承担信用风险的框架下获得贷款,并符合贷款条件。若贷款协议谈判失败或贷款金额不足,总理有权从增加的国家收入、中央预算储蓄和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中拨付资金。

项目业主还可以从商业贷款、企业债券、政府债券转贷、政府发行的基础设施债券和政府担保债券等多种渠道安排配套资金,转贷条款将与各自债券发行条件、项目债务偿还能力和《公共债务管理法》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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