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函
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的请示》(石核开发执〔2025〕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山东石岛湾核电站扩建一期工程1、2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
附件: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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