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洛伐克自20世纪70年代起便开始商业化利用核能,成为中东欧地区核能使用的重要国家之一。核能在斯洛伐克的能源结构中占据了重要地位,核电为国家提供了稳定、低碳的电力供应,2023年,核电的能源占比达到了61%。随着核能技术的进步和对清洁能源需求的增加,斯洛伐克正在加强核能的投资与扩展。
1.发展历史
斯洛伐克的核能发展始于20世纪70年代,作为当时捷克斯洛伐克的一部分,斯洛伐克开始探索核能的商业化应用。
斯洛伐克的第一座核电站是博胡尼斯A-1核电站,于1972年投入商运,但1977年永久关闭。博胡尼斯V1核电站的1号和2号机组分别于1978年和1980年投入运行。此后,斯洛伐克继续扩大核能设施建设,开始规划和建设其他核电站。
20世纪90年代,捷克斯洛伐克解体后,斯洛伐克成为独立的国家。斯洛伐克继续致力于核电项目的建设,并在核设施的安全性和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改进。1998年和1999年莫霍夫采(Mochovce NPP)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投运。同时期,斯洛伐克加入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加强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合作,以推进核电站的现代化改造。
在能源需求和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推动下,斯洛伐克在2010年代 - 2020年代加快了核电站建设和改造的步伐。特别是在2008年重新启动建设莫霍夫采核电站的3号和4号机组,3号机组于2023年投入使用。到2023年,斯洛伐克已经完成了多个核电项目的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巩固了核电在能源供应中的重要地位。
2.监管机构和法律
斯洛伐克的核监管体系由多个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共同组成。斯洛伐克核监管局(ÚJD - Nuclear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Slovakia)是斯洛伐克负责核能安全监管的主要机构,负责核设施的许可证发放、核安全审查、运营监督、辐射防护和核废物管理等工作。斯洛伐克环境部负责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包括核废物管理和辐射防护等。斯洛伐克卫生部负责辐射防护和公众健康保障,确保核设施的辐射安全。
斯洛伐克在核能监管方面的主要法律包括:
·核能法(Act No. 54/2019 on the Peaceful Use of Nuclear Energy):这部法律是斯洛伐克核能的法律基础,规定了核设施的建设、运营、退役、废物管理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 放射性废物管理法:规定了如何处理、贮存和处置核废物,确保废物处置不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危害。
· 环境保护法:对核电站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核能的使用不会对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
3.核电站现状与未来发展
截至2023年,斯洛伐克有五个核反应堆处于运行状态,分布在博胡尼斯核电站和莫霍夫采核电站。其中,博胡尼斯核电站的1号和2号机组已永久停运,3号和4号机组(V2核电站)继续运营,而莫霍夫采核电站的1号和2号机组自1998年和1999年投入使用,3号机组于2023年投入运营。
2023 年,博胡尼斯核电站的总发电量为 8006.259 GWh,莫霍夫采核电站1号和2号机组的总发电量为 8155.442 GWh,莫霍夫采核电站3号机组(处于试运行阶段)的总发电量为 2181.938 GWh。博胡尼斯 V-1 号核电站和博胡尼采 A-1 号核电站均处于退役阶段,其所有者和运营商是 JAVYS 公司。
目前,斯洛伐克政府已批准在博胡尼斯地区建设新的核电站,预计将在2033年开始建设,并计划在其后十年内投入使用。
4.放射性废物管理
斯洛伐克的核电站使用低浓缩铀(LEU)作为燃料。这些核燃料大多依赖于进口,主要通过与其他欧洲国家和国际核燃料供应商的合作获得。使用后的核燃料属于高放废物,必须进行安全管理。
博胡尼斯乏燃料中间贮存设施(ISFS)自1987年开始运营,专门用于贮存乏燃料(湿法贮存)。通过改造,该设施的最终贮存容量已扩展至14,112个燃料组件(约1700吨重金属),足以贮存该地区所有WWER型核电站的核燃料。
为了进一步提高核废物的贮存能力,斯洛伐克正在建设一个新的干式贮存设施。2020年,斯洛伐克提交了建设许可申请,2024年2月,ÚJD SR批准了提前使用该设施,并同意对该设施的调试和运行进行变更。2024年3月,该干式贮存设施进行了首次热试。
退役和运营中产生的液态和固态放射性废物,包括研究机构废物及其他商业服务产生的废物,经过处理后以符合最终处置要求的形式贮存。极低放废物和低放废物经过固化后,在莫霍夫采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库处置。
此外,斯洛伐克正在推进高放废物的长期处置,深地质处置库的开发计划每六年更新一次。
5.核电厂退役
斯洛伐克的退役项目主要涉及博胡尼斯A-1核电站和博胡尼斯V-1核电站。博胡尼斯A-1核电站由一个气冷重水慢化反应堆构成,自1977年发生两次严重事故后停运,并于1999年获得退役许可证。退役过程分为五个阶段,目前正处于第三和第四阶段,主要包括液态放射性废物和长时间贮存泥浆的处理以及相关技术系统的拆除。预计第四阶段将于2024年底完成,最终的第五阶段将在2033年完成,整项退役工作预计到2039年才能彻底完成。
博胡尼斯V-1核电站的1号和2号机组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停运,退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工作从2011年开始,至2014年结束;第二阶段自2015年起,预计将于2027年完成。第二阶段主要涉及主发电单元和辅助设施的拆除与去污,最终该站的场址将被转为“棕地”,即适合有限用途的土地。所有退役工作将通过斯洛伐克国家核能基金和博胡尼斯国际退役支持基金共同资助,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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