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资源优势互补与信息共享,近日,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南监督站)与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广东省厅)共同签署《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合作内容包括双方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业务支持和配合、公众沟通和核安全文化宣贯、人员学习交流四个方面。根据协议,华南监督站与广东省厅将充分发挥各自平台、技术和资源优势,全方位、多方式开展合作、共商、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促进广东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
此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落实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建成同我国核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核安全监管体系”的切实举措,也是以高水平核与辐射安全保障“绿美广东”的具体实践。双方将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持续推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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