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改进行时 | 综合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中核智慧

2024-01-06 09:28  来源:中核集团    中核集团

中核集团认真分析各决策主体职责定位,坚持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有效制衡、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完整严密的权责体系,实现了法定确权、合理授权、规范行权、监督用权的协同统一。


中核集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系列重要论述,将公司治理作为“十四五”支撑保证集团公司实现“三位一体”奋斗目标的五大能力之一,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这一根本遵循,锚定“实现高质量发展”这一根本目标,持续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有效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关键作用,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董事会建设在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中实现了“双丰收”,连续三年在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

一、优化权责体系,确保决策主体权责明确

中核集团认真分析各决策主体职责定位,坚持依法合规、权责统一、有效制衡、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完整严密的权责体系,实现了法定确权、合理授权、规范行权、监督用权的协同统一。

一是建章立制,明晰权责边界。构建以章程为核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纽带,董事会授权和总经理授权制度为支撑,党组、董事会、总经理、董事会特设机构、专门委员会和董秘工作规则为基础的“一核心一纽带双支撑六基础”的公司治理基本制度体系。汇总“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党组、董事会、董事会特设机构、总经理权力清单+对二级单位授权清单形成《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权力清单》,明确了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和行权路径,做到逻辑清晰、直观易懂、操作性强,有效保障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协调运转、高效履职。

二是化繁为简,优化决策程序。聚焦减少重复决策,将董事会决策事项、党组前置研究事项与“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划分标准统一;董事会决策事项为“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为非“三重一大”事项,不履行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既保障了各治理主体职权履行到位、决策风险可控,又理顺了决策流程,提高了决策效率。

三是分类分层,实施差异授权。将董事会授权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与公司章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基本制度协同推进,同步实施。统筹考虑决策效率与风险,区分业务特点、单位性质、企业规模、经营业绩、产业发展需要等不同要素,建立全级次科学完备、差异化的授权体系,通过合理授权和动态调整,实现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双提升,构建了一套具有中核特色的授权体系,有效激发各经营主体活力。

二、完善运行体系,实现董事会高质量运作

中核集团持续强化董事会运行体系建设,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议案管理为主线,科学实施从议案发起到提交董事会审议全流程管理,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建立了覆盖董事会议事、董事会秘书履职、议案管理、专委会运作等各相关领域的完整的制度体系,各项制度间接口清晰、衔接有序,有效发挥了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通过业务部门、党组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业务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在流程各环节的合理分工把关,形成完整规范的决策事项上会审议流程。注重推动董事会运作流程化、标准化,总结近年来相关经验,发布集团公司《董事会运作实务》,进一步规范董事会会议全流程管理。

二是规范运行程序。严格落实党组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对于提交董事会决策的经营管理事项,党组在前置研究讨论时,重点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加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把关程序,对于重大投资事项均由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董事会会议前进行独立审议,分别出具专项审议意见后再行提交董事会决策;严格执行董事会决策事项督办程序,在董事会决策后及时将决议事项纳入集团公司督办系统,抓好日常跟踪督促,规范落实闭环管理,定期在董事会会议上报告执行情况。

三是健全沟通机制。董事长与外部董事保持顺畅、有效的沟通,充分尊重外部董事意见建议。针对特别重大或复杂的议案,提前向外部董事汇报,充分讨论和揭示问题风险,推动形成共识。外部董事积极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通过组织召开董事会议案沟通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介入议案审核,与经理层充分讨论交流,切实发挥前置把关作用,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效率。

三、强化保障体系,支撑董事高水平履职

中核集团全面加强董事履职支撑服务,持续在信息支撑、调研策划、回应关切等方面下功夫,建立了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多重信息保障机制。在董事会会议上组织学习近期出台的国资监管相关文件;制定向外部董事提供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信息类别、报送要求和职责部门;定期向外部董事报送党中央、上级部委有关文件和集团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行业动态,同时针对每位董事所关注的不同专业领域,采用多渠道信息收集并进行个性化报送,全方位做好外部董事履职信息服务保障工作。

二是建立专题研讨机制。不定期汇总外部董事关注的重大问题,由总部部门形成专题报告,向外部董事汇报并开展专题研讨,在协助外部董事更加全面地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同时,及时听取外部董事对于重大经营事项意见建议,为后续决策打好基础。近年来,围绕PPP业务风险管控、财务决算审计、涉外风险应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问题,组织业务部门积极向外部董事沟通汇报,外部董事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意见,助推集团公司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建立分类调研机制。结合国资委等上级相关工作部署和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及外部董事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区分调研背景目的、目标任务,策划不同调研主题,统筹制定年度调研计划。通过开展常规调研听取集团公司重点单位、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全面掌握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开展决策前调研,充分了解拟决策重大项目情况,助力董事会高效决策;开展决议落实情况调研,加强对决策事项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四、坚持上下贯通,一体化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

为切实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综合部扎实推进子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积极谋划公司治理顶层设计,建立规范机制,按照出资关系,将董事会规范建设体系、考核评价体系、董秘及董办队伍建设体系层层贯穿至各级子企业,并以集团公司董事会建设为样板,推动各级子企业同步建立健全权责体系、运行决策体系、服务保障体系,打造了具有中核特色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子企业治理效能。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考核中,获得了中央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第七名、落实董事会职权第十名的成绩。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综合部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服务董事会“聚焦主责主业定战略、聚焦稳健经营作决策、聚焦重大问题防风险”的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具有中核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激发改革发展活力动力,为中核集团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核工业集团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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