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圆满实现2022年度法人户数“0净增”目标

2023-01-11 16:42  来源:中核集团    中核集团  余剑锋

2022年,中核集团累计压减法人233户(计划压减166户),超过计划40%;较2021年底净减法人10户,圆满实现法人户数“0净增”目标,扭转了近几年法人户数过快增长的局面,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中核集团累计压减法人233户(计划压减166户),超过计划40%;较2021年底净减法人10户,圆满实现法人户数“0净增”目标,扭转了近几年法人户数过快增长的局面,助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2年以来,集团公司坚决贯彻落实国资委有关压减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发展与压减统筹考虑、并购与压减一体推进、治亏与压减同频共振。2022年5月,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余剑锋在国资委压减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作发言,并按照2022年“0净增”目标对压减工作进行部署。2022年10月,国资委企业改革局领导专题调研中核集团压减工作时,充分肯定了中核集团在改革方面做法,认为有实招、有力度、有实效。

高位推动,落实“四个一”精细管理

2022年5月,余剑锋董事长在国资委压减工作“回头看”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作发言,并按照2022年“0净增”目标对压减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压减工作,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改革领导小组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总办会、专题会并多次开展专项调研督导,强调压减工作是优化调整核工业产业链布局、保障落实首要责任的重要举措,事关核工业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求切实落实好国资委压减“回头看”各项工作部署。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按照“条块结合、包户到人、协同推进”原则,建立了党组成员、总部部门对口联系机制,分别牵头负责相关二级单位压减等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确保压减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二级单位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落实精细管理。以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年”专项行动为契机,建立“四个一”工作法扎实推进压减工作,即“一业一策”,根据不同行业制定相应策略,对新能源、并购企业、建筑行业等分类施策;“一企一表”,每家二级单位制定压减户数计划表,明确全年压减任务目标,做到心中有数;“一户一项”,每户法人单独列项,制定压减计划的时间表、路线图,按时间节点、实施路径推进;“一月一结”,集团公司每月发布月度简报,对压减工作进展滞后、法人户数管控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通报。

系统谋划,运用“四步法”高效推进

2022年10月,国资委企业改革局领导专题调研中核集团压减工作时,充分肯定了中核集团在改革方面做法,认为有实招、有力度、有实效

一是精准计划。组织召开全系统压减工作对接会,与各二级单位进行逐户对接,坚持“应压尽压、应减尽减”,科学合理逐户制定压减计划,压减户数基本满足为实现发展的新增法人需求。新增法人要纳入当年股权投资计划,并严格实行法人户数指标事前备案。

二是强化执行。按照“多压减、少新增、不净增”和“增一必减一”的法人户数管控原则,新增1户法人必须同步压减1户法人。做好新增法人“查新”,确保满足属于主责主业、具有核心竞争能力、新增后能够进入头部企业行列、集团内无同域同类单位等条件,非必要一律不新增。结合各二级单位压减及法人户数管控进度情况,集团公司领导、改革办先后20余次对新能源等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导。

三是动态调整。系统集成印发压减工作系列政策要求,印制《中核集团2022年度压减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各党组成员压减任务分工、各单位压减工作目标及进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新能源企业为满足新增法人需求,增加计划外压减户数;严控新增法人节奏,过滤掉规模小、效益差项目。四是明确奖惩。贯彻落实国资委最新考核要求,建立“三位一体”考核机制,即MKJ考日常、改革专项考结果、附加分考贡献,加大对二级单位压减工作的考核力度,鼓励有压减空间的单位多做贡献,对法人户数净减少较多的单位加重奖励。

聚焦重点,抓关键问题靶向攻关

一是探索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针对新能源产业法人户数增长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探索兼顾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和法人户数有效管控的新模式。组织研究制定了新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一体化推进压减、治亏、开发、运营、管控等工作。创新项目开发模式,通过子改分、一市(一县)一法人、大基地大项目等方式,探索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

二是加大并购企业清理退出力度。要求并购重组时同步统筹制定压减计划,加快删除多余项、合并同类项,在两年内压减法人20%以上,坚决避免只并不压、只并不合。持续推进相关并购企业压减工作,指导其制定三年压减计划,重点清理退出非主业、长期亏损、境外壳公司等企业,压减比例近30%,推动实现产业融合和协同发展。

三是重点推进亏损及微利企业治理。持续发挥专项工作协同机制作用,统筹推进法人压减和亏损企业治理工作,并将亏损及微利企业作为下一步压减工作的重点突破口,全面梳理及分析现状,结合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通过下大力气推动亏损及微利企业治理,实现“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培育提高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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