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设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压水堆扩建工程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2022-07-21 10:18  来源:山东省政府    山东核电站  石岛湾核电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压水堆扩建工程规划限制区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设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压水堆扩建工程规划限制区的批复,鲁政字〔2022〕137号,详情如下:

威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置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压水堆扩建工程规划限制区的请示》(威政请字〔2021〕2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和《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等有关规定,经商生态环境部,现批复如下:

一、确定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压水堆扩建工程4台机组周围半径5公里(以每台机组反应堆为中心)为规划限制区。

二、你市要严格控制规划限制区内人口机械增长,对规划限制区内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加以引导或限制,以便在事故应急状态下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20日印发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维度网

深圳核博会

中国核电网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