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冷微堆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2022-02-10 14:26  来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气冷微堆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气冷微堆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2HDGC020206

2.2 招标项目名称
气冷微堆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实施采购的设备为气冷微堆型号研发科研工程401课题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的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该设备用于为热工综合试验台架回路中的各换热设备提供最终冷源,并将热量排至外界环境中。

2.4 招标范围
包括气冷微堆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设计、供货、包装、运输保险、卸车、指导安装调试、模拟运行、验收、培训、产品技术资料、产品接口协议、技术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为合同人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合格产品运抵合同人工程现场、指导安装完毕并调试验收合格能正常运行或使用的所有服务

2.5交货地点
河北省廊坊市(项目地指定卸货点)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87.6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气冷微堆实验验证设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功能研究主热力循环空冷热阱系统主设备采购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2年02月10日12时00分—2022年0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3月1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于妍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0389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2、开标方式: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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