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1-12-24 09:34  来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田湾核电站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2659

2.2 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利用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部分热量,采用蒸汽转换技术,为徐圩新区石化基地供应600t/h工业蒸汽。为满足供工业蒸汽的补水需求,兼顾考虑向核电厂区淡水用户提供淡水,设置海水淡化及除盐水系统,海水淡化系统规模为:正常1520t/h,最大1640t/h(一级反渗透系统出力);除盐水系统规模为:630t/h(混床出口母管流量,未扣除再生用水)。

2.4 招标范围

海水淡化系统一套,包括:设备(海水预处理混凝沉淀设备、V型滤池设备、预处理反洗及排水设备、超滤装置、一级反渗透装置、二级反渗透装置、化学清洗装置、化学废水排放装置、超滤反洗排水回收装置、加药装置、空压机组、室外水箱、实验室设备及家具、移动升降平台等)及配套控制柜、管道及管件、阀门及附件、支吊架、其它安装材料(加药装置等的操作平台、扶梯,设备、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室外水箱的保温及内外防腐等);

除盐水系统一套,包括:设备(离子交换设备、酸碱再生设备及冲洗设备、室外水箱、移动升降平台等)及配套控制柜、树脂、管道及管件、阀门及附件、支吊架、其它安装材料(加药装置等的操作平台、扶梯,设备、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室外水箱的保温及内外防腐等);

海水淡化仪表及控制系统一套,包括:仪表、盘/箱/柜(电磁阀箱、保护箱/保温箱、热控电源柜、阀门配电柜、DCS控制设备等)、仪表阀门及导管、控制气源管、电缆、安装材料等;

除盐水仪表及控制系统一套,包括:仪表、盘/箱/柜(电磁阀箱、保护箱/保温箱、热控电源柜等)、仪表阀门及导管、控制气源管、电缆、安装材料等。

具体范围描述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室外水箱进场预制时间:2022年4月15日

海水淡化系统一级反渗透装置(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SWRO反渗透膜组件)交货期:2022年11月30日

海水淡化系统其它设备、材料交货期:2022年8月30日

除盐水系统交货期:2022年11月30日

海水淡化系统、除盐水系统仪表及控制系统(包括安装附件等)交货期:2022年11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系统出力不低于8000吨/天的整套膜法海水淡化系统设计和设备成套供货的工程业绩。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田湾核电站蒸汽供能项目海水淡化和除盐水系统设备采购售价:5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8时00分—2021年12月2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1月25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147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柒佰万元整,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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