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16 09:58  来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福清核电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FQHD002582

2.2 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

2.4 招标范围

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方案设计、采购、安装和调试。详见《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立项技术规格书》

2.5 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如下条款均需要响应)

A.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

B. 投标人具备以下其中之一的资质(需提供证明材料):

a)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 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甲级资质;

c)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其他要求:

A、《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立项技术规格书》中七部分功能,若缺失任意一条(智能化阀门操作与状态确认系统、逻辑控制优化、增加背压阀、手动阀改气动阀、手动阀操作机构变更、增加化学表及建设集中控制室),则视为无效投标

B、《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立项技术规格书》中2.3.1章节智能化阀门操作与状态确认系统性能指标第1、2、3、6、7条要求均需满足,若任意一条低于技术规格书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1) 阀门操作的正确度:识别到的阀门其正确性应达到99.99%(验收测试以及投用两年内不应发生被误识别的情况),指定的阀门不能得到的识别的几率应低于4%,阀门的操作精度优于5mm;

2) 阀门操作的准确度:转动角度误差不超过正负3 度;

3) 机器人到达指定阀门后,开始动作至操作阀门动作完成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min;

6) 阀门开度读取的准确度:读数误差不超过当前真实读数的±5%;

7) 仪表读数的准确度:读数误差不超过表盘分度值的1/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福清核电二厂除盐水生产系统能效提升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5日 15时56分—2021年12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招标主管:周雯珏 ,联系电话:021-6159216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2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

联系人:王树培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单伟

电话:17704613353

电子邮件:shanwei@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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