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依托工程项目甘肃(西)厂址岩土体对放射性核素吸附特性及累积效应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2021-12-09 16:37  来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中核龙安

本招标项目自主依托工程项目甘肃(西)厂址岩土体对放射性核素吸附特性及累积效应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龙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主依托工程项目甘肃(西)厂址岩土体对放射性核素吸附特性及累积效应研究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龙安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LAGS022518

2.2 招标项目名称

自主依托工程项目甘肃(西)厂址岩土体对放射性核素吸附特性及累积效应研究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根据己有资料,厂区地层岩性主要包括第四系砾砂夹角砾及华力西期晚期黑云母花岗岩。地下水类型以基岩裂隙水为主,无统一地下水位。

净化后废水排放设施及生产废水排放设施位于厂区南侧,距离厂区约2km,地层岩性主要为第四系粉质蒙古土、细砂、中砂、中砂夹角砾及华力西期晚期花岗闪长岩。地下水类型以松散岩类孔隙水为主,主要赋存于砂类土中,地下水位埋深为2.72m~5.49m。地下水自东向西流动。

本次研究应在充分收集和利用己有资料的基础上,开展核素分配系数室内测试工作,并初步评价核素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2.4 招标范围

通过收集厂址水文地质资料,对源项中的代表性放射性核素通过试验的方法,得出放射性核素在厂址岩土体中的分配系数,并初步评价源项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为厂址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可研报告、两评报告的编制提供基础资料。

2.5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厂址所在地

2.6 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成果报告评审,其中外业1个月,试验分析3个月。在合同服务期内,甲方进行项目申报等工作时,如有与合同工作成果相关的事宜需要乙方提供支持服务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2.7 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资质要求:具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并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自主依托工程项目甘肃(西)厂址岩土体对放射性核素吸附特性及累积效应研究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 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12月09日 15时00分—2021年12月15日 12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2月31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龙安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葭芷街道东平路859-1号华伟总部大厦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2286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公告完整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核龙安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09 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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