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外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1-07-27 17:28    核电厂  海南核电站  昌江核电站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外委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外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外委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SDJL-FW-GKZB-21-0068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外委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次爆破安全监理的工程范围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水冷却水取、排水工程及其他BOP工程,其中需爆破的工程部位主要包括:8CQ(冷却水和重要厂用水输水隧道)暗挖段隧洞、8CC(虹吸井)基坑、3GD/4GD(循环冷却水进水管)和3GM/4GM(循环冷却水排水管)明挖段基槽和暗挖段隧道、8CS(海域排水沉管及排出口)基槽以及盾构法施工的8CP(陆域排水隧道)盾构始发工作井和海域转换井兼接收工作井基坑以及其他爆破工程等。

2.4 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本次爆破安全监理的工程范围为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海水冷却水取、排水工程及其他BOP工程(详见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为爆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爆破安全监理、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

2.5 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昌江核电现场

2.6 服务期限

2021年09月至2024年08月,具体监理期限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

2.7 质量标准

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营业范围包含安全监理,且在海南省公安机关已经办理爆破监理备案。

4、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爆破监理质量管理体系。

5、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至少一个二级以上爆破安全监理业绩;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情况。

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工程爆破安全监理服务外委采购项目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中新生态城支行

开户单位: 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收款账号:12050183590100000839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2021年07月27日 17时00分-2021年08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123-8号信恒大厦19层1904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8月18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23层

联系人:王永伟

电话:18651703233

电子邮件:fengyf@cncc.top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扫描下列文件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如下文件: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表明该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质文件扫描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E-mail等。

(4)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发票邮寄地址等。

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人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招标人:中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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