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议会成员呼吁委员会将核能纳入绿色分类法

2021-07-09 10:08    欧盟核电  核电规划

欧洲议会 (MEP) 的 87 名成员昨天上午签署了一封致欧盟委员的信,呼吁布鲁塞尔政策制定者将核能纳入欧盟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欧洲议会 (MEP) 的 87 名成员昨天上午签署了一封致欧盟委员的信,呼吁布鲁塞尔政策制定者将核能纳入欧盟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

信中说,欧盟联合研究中心 (JRC) 和另外两个“具有环境科学专业知识”的专家组的报告表明,核能具有可持续性,对人类健康或环境的危害并不比其他能源生产来源大已经包含在该集团的分类法中。

可持续金融分类法是一揽子法规,用于管理欧盟认为对环境友好的活动的投资。

信中说:“如果我们,以及整个欧盟,认真地用强大的工具来应对气候危机,那么我们就不能合理地歧视任何客观上具有核电潜力的无化石能源技术”。

根据欧洲议会议员的说法,“没有核电或目前正在逐步淘汰核电的成员国有明显的政治意愿”——指的是以德国为首的一群反核国家——“说服欧盟委员会无视科学结论积极反对核电”。

欧洲议会议员说:“我们敦促委员会勇敢地无视这些呼吁,并选择他们的科学专家现在建议他们采取的道路,即将核能纳入分类法。”

这封信是由瑞典基督教民主党和欧洲人民党成员、瑞典欧洲议会议员 Sara Skyttedal组织的,并由来自 18 个国家和政治领域的欧洲议会议员签署。

欧盟委员会决定不将核能纳入去年夏天生效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法,并表示将在 2021 年将其纳入补充授权法案。可能有资格为可持续性和减缓气候变化做出贡献。

委员会首先要求其科学专家机构 JRC 根据分类法的“无重大危害”标准评估核电。当报告在 4 月份准备好时,EC 要求另外两个专家组——欧洲原子能联营第 31 条辐射防护专家组和健康、环境和新出现风险科学委员会 (SCHEER)——审查 JRC 的报告并提供额外的意见这件事。

欧盟委员会表示,现在需要考虑 JRC、第 31 条小组和 SCHEER 的三份报告,以决定将核能纳入分类法监管的授权行为。

本月早些时候,德国、奥地利、丹麦、卢森堡和西班牙致函委员会,表示反对将核能纳入分类法的可能性,并对 JRC 报告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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