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003版)的通知

2021-06-08 14:19  来源:生态环境部    核电检修  昌江核电站  海南核电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003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关于批准《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003版)的通知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修订升版的请示》(海核核安发〔2021〕168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003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在役检查大纲,确保海南昌江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1年6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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