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先进核电标准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2019-06-14 14:45  

  近日,中国先进核电标准体系研究(第二阶段)阶段性成果——《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建造统一规范(1级部件)》标准草案专家评审会在我院召开。评审组由来自核岛机械设备和材料领域负责监管、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单位的15位专家组成,原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上海汇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中堂担任组长。国和一号总设计师、上海核工院院长郑明光出席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专题研究和标准草案编制情况汇报,并从材料、力学、设计...


  近日,中国先进核电标准体系研究(第二阶段)阶段性成果——《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建造统一规范(1级部件)》标准草案专家评审会在我院召开。评审组由来自核岛机械设备和材料领域负责监管、设计、制造、试验、检测等单位的15位专家组成,原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上海汇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中堂担任组长。国和一号总设计师、上海核工院院长郑明光出席会议。

  会上,专家组听取了专题研究和标准草案编制情况汇报,并从材料、力学、设计、制造、无损检测、质量保证等领域进行探讨和研究。评审组一致认为,标准草案兼具系统性、成熟性、适用性和通用性,同意通过评审。

  作为标准课题负责人,郑明光就统一规范的体系构架和设计、课题研究的方式方法、材料国产化和自主化标准等问题与专家组进行了交流。他提出,课题组既要脚踏实地、基于现实,又要关注未来、引领发展,确保课题成果的先进性、引领性、完整性、继承性、社会性和经济性。

  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建造统一规范是由我院与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联合起草的,结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规范、法国《压水堆核岛机械设备设计和建造规则》(RCC-M规范)以及我国核电站设计、建造、运行的良好实践后形成的我国自主压水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建造标准。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课题组于2015年3月第二阶段启动时正式提出“统一规范”的概念,并于2018年8月被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核电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采纳。本次统一规范草案的评审,进一步明确了阶段性目标,凝聚了行业内共识,为课题的后续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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