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与上海交大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8-03-20 16:58  

  2018年3月18日,上海核工院与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海交大校长林忠钦、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院长郑明光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上海交大副校长奚立峰


  2018年3月18日,上海核工院与上海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上海交大”)签订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海交大校长林忠钦、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以下简称“国家核电”)、上海核工院院长郑明光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上海交大副校长奚立峰、国家核电专家委委员、上海核工院专家委副主任顾国兴,副院长陈煜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回顾了2017年上海核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联合技术中心运行和科研合作项目进展,并就后续成立合资公司、科研合作深化和试验台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上海核工院与上海交大合作基础深厚,自2008年以来,双方秉着“优势融合、互惠互利、讲究实效、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签署了第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围绕三代核电非能动技术以及大型先进压水堆重大专项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此次林忠钦与郑明光代表双方单位签署的新一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聚焦科学技术研究、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合作、核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双方优势互补与共同发展,助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
  林忠钦表示,双方要共同推进临港试验基地的建设,既能够满足交大学科建设的需求,也能够满足上海核工院工程验证需求,并通过上海核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临港试验基地的建设,将双方的合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郑明光表示,上海交大与上海核工院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借助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契机,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在CAP1400、海洋核动力平台、热电联供、供热堆等堆型的研发和宣传合作。他提出,在试验基地的建设工作中,双方要积极对接国家和地方的战略要求,力争在试验基地和试验台架的建设方面成为世界领先者,在堆型研发、反应堆物理、燃料材料方面的研究走在世界前列,体现出上海科创中心内涵,成为上海科创中心的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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