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通知 要求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核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国能发核电〔2020〕68号)。
2021-01-21
生态环境部华东监督站完成福清核电厂6号机组冷态功能试验监督
2021年1月10日上午9时,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在福清核电厂6号机组主控室现场释放冷态功能试验控制点,该机组开始冷态功能试验升压。在“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厂5号机组装料运行后,国内第二台“华龙一号”机组全面转入调试阶段。
2021-01-20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指导核动力厂经验反馈体系的建设和运转,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在借鉴国际相关做法和国内实践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运行经验反馈(征求意见稿)》。
2021-01-18
全面建成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 加快推进核安全治理现代化
近日,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第三层级程序文件通过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办公会审议,标志着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已全面建成,核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果。
2021-01-14
华东监督站组织开展福清核电6号机组冷态功能试验控制点核安全检查
2020年12月28日至31日,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组织检查组对福清核电6号机组冷态功能试验的准备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2021-01-12
华东监督站顺利完成“华龙一号”全球首堆50%功率控制点核查释放
2020年12月26日16时29分,生态环境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东监督站)现场释放“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福清核电5号机组离开50%功率控制点,随后福清核电开始执行相关提升功率操作,执行调试大纲阶段中剩余功率平台的调试试验,“华龙一号”全球首堆离最后的商业化运行更进一步。
2021-01-12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顺利通过三标一体外部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为推进核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适应核安全监管新形式,中心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于12月31日获得认证证书。
2021-01-12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
《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1-05
生态环境部刘华副部长一行莅临中国同辐调研指导工作
2020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一行莅临中国同辐对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中核集团相关单位对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思路,以及核技术应用辐射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1-01-02
生态环境部召开部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等
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生态环境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核动力厂管理体系安全规定》和《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等。
2020-12-28
生态环境部华南站完成台山核电厂运行安全性能指标核查
核电厂运行安全性能指标是核安全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监测影响反应堆安全的始发事件,采取措施限制和降低始其发生频率,确保缓解措施和保护屏障的有效性,更好地维持核电厂长期安全可靠运行。
2020-12-03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确认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许可证信息变更的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核动力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许可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福建漳州核电厂1、2号机组建造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相关信息的变更符合核设施安全许可证变更的程序要求,现予确认。具体变更信息见附件。
2020-12-01
生态环境部华南监督站开展核安全监督实务培训
11月18日至19日,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华南监督站)全体监督人员线上线下齐参与,集中开展监督实务月度集中培训。本次监督实务培训内容丰富,既涉及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宣贯和辐射安全法规及监督实践,又包括EPR首堆调试监督和核材料管制与实物保护监督实务等。
2020-11-26
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就《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发布答记者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部令第13号),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使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以下简称《报告规定》)的编制背景、原则和内容等,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2020-11-26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
《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11-25